回复新邵县纪委回复
根据省纪委转来的“‘四风’举报一键通”举报件,新邵县委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安排,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,现调查终结,特将情况回复如下:
一、对该乡吃空饷的问题,邵阳市委组织部、湖南省委巡视第二组先后就此事对新邵县进行过交办,新邵县有关单位分别于2015年2月和11月进行过调查。调查认定:2015年以前,经县“吃空饷”清理办最终确定该乡有9人为“吃空饷”人员,至2015年2月,除戴玉贵(该同志已辞职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,现已除名)个人8.1万元正在追缴外,太芝庙乡已将单位和个人的“吃空饷”资金46.8万元全部追缴到位,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。2015年1月以后,没有发现该乡再有“吃空饷“的问题。
二、对该乡干部职工作风松散的问题,新邵县纪委监察局责令该乡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》立即处理。2016年3月12日,太芝庙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:对抽查发现两次以下上班未能按规定签到的李雄国、汪海文、李梅、谢鸿羽、孙鹏(小)、黄翔、杨峡、陈伟军、谢湘黔、罗建成、王凤林等人给予诫勉谈话并要求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讨;对抽查发现三次以上上班未签到的孙鹏(大)、刘才源、曾英波、黄旭、王峰、孙文、陈银平等人给予诫勉谈话并要求本人写出书面检讨,待岗半年,具体待遇按照新党发【2012】12号文件的规定处理到位(待岗期间每天必须在单位签到,待岗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的60%,不享受津补贴(绩效工资)和年度一个月的奖励工资,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)。同时,该乡党委为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,决定成立作风督查工作小组,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作风建设督查。
三、该乡党委书记傅翔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不力,由联系该乡的县委常委对其约谈,并责成其向县委主要领导做出说明,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;该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廖自情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,由县纪委分管领导对其约谈,并责成其向县纪委主要领导做出说明,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讨。